经济观察网讯 据国新网消息,5月2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司法部立法二局局长姜杉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进一步强化了执法监督,规范执法程序:要求行政机关坚持依法行政,开展执法活动避免或者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对企业合理、合法诉求及时响应、处置。行政处罚应当与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必须依照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禁止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禁止为经济利益等目的滥用职权实施异地执法,坚决遏制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行为。
民信配资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